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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為什麼工作?
  企業界前後經過了兩次世界大戰的刺激,和大量生產的競爭, 逐漸覺悟到要增進生產效能,不但要靠種種物質條件的配合得宜,而且最要緊的要靠人與人的關係要和諧協調 。企業研究發現,人的因素是使勞資關係由對立進入合作的關鍵。研究員工為了什麼而工作?或研究員工的基本需要是什麼?從而設想滿足他們的需要,這是建立健全的勞資關係的前提。

   員工的基本要求是什麼?在今天的社會也沒有獲得一致的結論。最早的觀念以為員工工作惟一的目的就是「賺錢」,只要有滿意的工資就可解決一切勞工問題,這完全是一種假設,事實上是不存在的,僅僅靠滿意的 工資並不能滿足勞工的付切需要,實際上許多工資很高的工廠,仍為罷工風潮︑生產力不足︑員工大量離職...等所困擾。

   至於員工的基本需求,管理方面與工會方面的意見也不一致,一般頑固守舊的雇主,以為只要付給工資就可以購買到工人的勞力,工資的高低是依照工人工作的好壞而定的,公平交易, 工人不應再有其他的要求。至於工會方面雖然標榜為勞工保障權益謀求福利, 但在少數勞工協會的控制下,往往為達成少數野心家的政治目的, 而做出與勞工意願相反的事,因為工會的存在是寄託在勞資的對立與鬥爭的狀態下,使在工廠與工會夾縫下的勞工,遭受許多無謂的犧牲。.

   但在世界不景氣以後,特別是在第 二次世界大戰前後,勞資雙方逐漸領悟到要勞資互利,共存共榮  唯有從調整勞資關係著手,要調整勞資關係首先必須勞資互相信賴 ,互相尊重,換言之,必須注重,工人都是人,都具有人性只有滿足了工人人性的需要,才能促進勞資的合作關係。

   甚麼才是工作真正的目的呢?我覺得可以先談談馬斯洛(Maslow)提過人類基本需求的五個層次理論:

各層次需要的基本含義如下:

  • 第一層次是「生理需求」:

所以工作要維持基本的生活暖飽 所需。一份工作即使具有崇高的理想,卻無法提供足夠的生活所需,恐怕無法滿足這層次的需求。例如:維持生存、食物、飲水…

  • 第二層次是「安全需求」:

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是選擇工作最重要的條件。如果工作環境中危險的因素太多,處於安全需求層次的工作者就會感覺十分不愉快。例如: 生命安全、免於恐懼。

  • 第三層次是「感情上需求」:

在工作環境中,滿足的重點則是同仁間的向心力、團隊的歸屬感、彼此之間的情誼。例如:愛與被愛、家人、愛人、朋友、工作夥伴等的歸屬感。

  • 第四層次是「自尊需求」:

在工作中是否可以提供工作者一種自我的價值感,也得到應有的尊重和肯定。例如:自我尊重與重視、受他人的尊敬、他人肯定自己的成就或威望。

  • 第五層次是「自我實現需求」:

在工作中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,有一種勝任愉快的成就感,是工作本身提供的成就,而不是工作所得提高的成就感。例如:充實自我、持續成長與學習、不斷創新。
 

   這個理論流傳已久,但對於工作者而言,有時總是覺得無法直接說明,然則我們想用更簡單的方式來說明員工真正需要的是甚麼?根據我們大量的工廠工人測試的結果,發現估人所需要的十種因素,按照其重要性其排列如下:

(一)安定的工作

(二)舒適的工作條件

(三)良好的工作同伴

(四)良好的老闆

(五)升遷的機會

(六)高額的工資

(七)採納建議的機會

(八)學習工作的機會

(九)適當的工時

(十)容易的工作

 

   根據一般的分析,員工的要求不外是工作安全的保障, 適當滿意的工資,升遷的機會,優良的工作條件,自我表現的機會 ,合乎人情的待遇 ,決定工資工時的發言權,訴怨的公平處理,優良的福利計劃等等。其實我們如果站在人性的立場來分析,員工的基本需要不外是生理的與心理的兩類,例如採光,通氣,溫度,濕度等衛生設備, 機械護網 ,太平梯等安全裝置,以及適當的營養,合理的工時等等都是員工生理上的需要;又如自尊心 、同情心、信任心, 以及安定的心理等,都是員工心理上的需要,滿足員工生理的需要,早已為企業界所注意,並且大多數均已付諸實行,至於員工心理需要的重要性,則尚待企業界進一步去徹底認識,而生理的滿足必須以心理的滿足為基礎,僅生理的滿足是無補於事的。

   所以員工並不是單純為了賺錢維特生活而工作,工資一向不足以抵償員工勞力的代價,雇主可以用錢購買到他們的工作時間,卻不能購到他們的工作志願,必須把他們看做具有人格尊嚴的伙伴,並滿足其生理上的和心理上的需要,才能獲得他們的忠誠合作,從而改善勞資之間的關係。

   企業管理者重視人的因素,員工希望獲得合乎人情的待遇,這都不外是要承認員工具有人格的尊嚴和獨立的身分。怎樣才能保持個人人格的獨立完整,方法甚多,在此可以用自尊心,同情心,信任心,以及安定的心理來作舉例的說明。

 

自尊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.

自尊心為人人所具有, 保持員工的自尊心是員工心理上的最大需要,消極方面必須避免損害員工的自尊心,對員工有所批評時, 應顧及對方的立場,要鼓勵多於責備,改正員工的錯誤時應在單獨的場合,尤其對於監督人員,不應在其屬員的面前料正其錯誤,以免使他感覺羞辱。積極方面須重視員工的身分和地位,不要把員工看作商品或機器,員工的職位雖有高低之別,但其人格具有同樣的尊嚴,並無高下之分,並且要使員工自覺自己地位的重要,他在社會上是一個公民,在工廠裹是生產的一份子,為工廠工作就是為社 會服務,並不是為生活而出賣勞力的簡單交易行為。

同情心

同情心原是人類的偉大本能,應用於企業管理中,  使同事之間休戚相關 ,情感交流,對於工作情緒的促進裨益甚大。員工倘若 遭遇困難 ,無論是工作上的,個人的,或家庭的,管理人員或監督人員應本同情心盡量協助解決。例如發現屬員工作不正常,也許由於他的妻子失業了,受了很大的刺激,也許是他的小孩正在家裹發高燒,心焦異常,也許他欠了別人的債,催索甚急,必須一一探詢 其原因,然後盡可能協助解決,切勿隨意譴責,加重他的痛苦,使他灰心,須知助人為快樂之本,何況幫助屬員解決問題,也就是為你自己解決問題。至於對付感情衝動的群眾,更需要同情的援助, 以免刺激失望的情緒,而發為無理性的破壞行動。

信任心

良好的人與人關係的形成,必須員工對管理當局具有一種向心力,也即對廠方具有信仰心,而工廠方言出必行,信守承諾。因為建立信心的必要條件,最要緊的是對員工的一切措施務使公平合理,倘使有了不公平的措施,即等於破壞諾言,非但會引起不滿和糾紛,並且失去員工的信仰心。其次廠方對員工也應信任不疑,如要員工對工作負起責任,便應同時給予員工自由處理其工作的權力,而不必處處牽制他, 事事防範他。員工對廠方信仰,廠方對員工信任,彼此的互尊互信,才能產生和諧的勞資關係。

安定心

至於安定的心理是員工對廠方的最大要求,員工的見異思遷必是由於環境的不良,使他不能安心的工作,依照一般情形,如無 差別待遇或精神上的不快,員工是安土重遷的。 過大的人事流動率會減低工作情緒和團體效率,為培養員工的安誰心理,須使員工愛護工廠,視工廠為自己的事業所寄託,對事業抱有極大的信心,欲使員工對工廠關心,對工作發生興趣 ,須讓員工明瞭工廠的一切,舉凡人事,經費 ,業務,須盡可能地公開,並接受員工的合理建議,實行意見公開。當然更是培養員工安定心理的起碼條件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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